新華社北京9月17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17日簽署第655號國務院令,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,於2014年12月20日就職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的有關規定,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,李克強總理簽署了該國務院令。 (原標題: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)
- Dec 30 Tue 2014 17:36
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
新華社北京9月17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17日簽署第655號國務院令,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,於2014年12月20日就職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的有關規定,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,李克強總理簽署了該國務院令。 (原標題: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)